11月29日消息,12月1日起,個人銀行賬戶正式實施分類管理,屆時,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,且在全國范圍內,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。
今年9月30日,央行發布《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9月30日《通知》),要求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,從2016年12月1日起,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,已開立Ⅰ類戶,再新開戶的,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。
具體來說,Ⅰ類戶可以存款、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、轉賬、消費和繳費支付、支取現金等;Ⅱ類戶可以進行存款、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、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等。Ⅲ類戶則只能進行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。
“Ⅰ類賬戶就像是老婆用的,什么金融業務都能辦;Ⅱ類賬戶就像是老公用的,只能投資理財繳費不能取走現金;Ⅲ類賬戶就像是給小孩用的,只能做一些小額支付,”《廣州日報》援引銀行人士的說法稱。
在這一新規即將正式實施之前,央行上周五下發了《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最新《通知》)中,對個人賬戶分類進行了補充和完善。
在Ⅱ類賬戶不能取現方面,《廣州日報》報道稱,最新《通知》規定,經銀行柜面、自助設備加以銀行工作人員現場面對面確認身份的,Ⅱ類戶可以辦理存取現金、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業務,可以配發銀行卡實體卡片。
另外,在Ⅱ、Ⅲ類賬戶的身份驗證方式上,按照9月30日《通知》,只能夠通過同名Ⅰ類戶開設,但最新《通知》則增加了信用卡賬戶作為身份驗證方式,不過還是不能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進行身份驗證。
具體來說,開設一個Ⅱ類戶,必須包含申請人姓名、居民身份證號碼、手機號碼、綁定賬戶賬號(卡號)、綁定賬戶是否為Ⅰ類戶或者信用卡賬戶等5個要素。
開設一個Ⅲ類戶,則至少包括開戶申請人姓名、居民身份證號碼、手機號碼、綁定賬戶賬號(卡號)等4個要素。